军人申请结婚需要什么材料【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政治部门留存,一份入档案,一份计生档案使用。填写双方相关内容,双方签字按手印,支部意见及签章(申请人为的为副签章),上级单位意见及领导签章,政治部门批准意见及盖章。2.结婚函调报告表,填写女方相关内容,如女方有工作需盖所在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乡镇街道以上单位的公章。3.女方未婚证明(当地民政局出具)。4.女方未孕证明(三甲以上医院出具,尿检单子即可,最好有章,10日内)。5.女方户口本复印件(第一页以及女方本人页)。6.女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7.女方户籍证明(派出所可出具,主要留作支部审查女方信息用,最好有)。8.男方审档证明(士兵为军务,军官为干部部门出具,主要证明年龄户籍以及婚姻状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