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恐吓他人判什么罪【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单纯的威胁恐吓行为,在刑法分则中并没有单独作为犯罪行为加以规定。但是没它可以成为许多犯罪的手段行为。将其作为手段行为最典型的罪名有以下几个。1、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取财为目的,引起被害人恐惧心理。2、强奸罪、猥亵他人罪。为了违背妇女意志奸淫或者猥亵他人为目的而恐吓妇女等。3、妨害作证罪;威胁相关人员作或者不做证。4、受贿罪;通过威胁恐吓手段暗示索要贿赂。5、强迫引诱他人卖淫、吸毒。用恐吓方法强迫他人卖淫、吸毒等等,这方面有几个罪名。6、成为其他犯罪的教唆犯行为。以此手段威胁恐吓他人,诱使逼迫他人实施犯罪行为。这方面的罪名十分宽泛,参照实行犯行为定罪处罚。因此,单纯的短信威胁恐吓,不加以其他目的动机等因素,是不能得出是否犯罪结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