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引入董事制度的作用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董事制度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也得到确立。例如,据经合组织(OECD)1999年调查结果表明,董事会中董事所占的比例在英国为34%,法国29%。董事制度对于提高公司决策过程的科学性、效益性、安全性,加强公司的竞争力,预防公司总裁和其他公司内部控制人为所欲为、鱼肉公司和股东利益,强化公司内部民主机制,维护小股东和其他公司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公司法》并未规定董事制度,但该制度率先在中国海外上市公司中试点。国家经贸委与中国199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中就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董事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