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要保护的法益(客体)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张明楷教授主张受贿罪的保益(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与财物的不可交换性。职务行为既包括正在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职务行为,也包括将要实施的职务行为与许诺的职务行为。既包括完全属于职务范围的合法行为,也包括与职务有关的超越或者滥用职务的行为。在处理受贿案件时,关键在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的财物,是否与其已经实施的、正在实施的或者许诺实施的职务行为之间具有对价关系,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所获财物,是不是其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报酬。【相关链接】近年来出现哪些新型受贿案件。有的接受请托人特殊的优惠低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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