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受贿罪案件证据易发生的疏漏及对策【点击查看详情】
受贿罪是受贿人与行贿钱交易的一种渎职犯罪。《刑法》对受贿罪构成要件做了明确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对此犯罪客体的规定是侵犯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对主体的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主观要件的规定是直接故意。特别是对客观要件的规定比大多数罪名要复杂,既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又有“以非法收受财物为实质内容”;既限于“索要、收受两种形式”,又受贿必须“为他人谋利益”。这些法律上的要求在办案中都要有证据一一证实,漏掉任何一方面的证据都无法定案。一、收集客观要件证据时的疏漏及对策办案实践中,在收集客观要件上的证据时最容易出现两种疏漏:一是证据收集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