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规定范围不同【点击查看详情】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二)冒充专利行为;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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