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中非预征对象是什么意思【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非预征对象的意思为: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但尚未被征兵办确定为预征对象。如果应征地兵役机关已进行过“兵员预征”,则无法再做“申请缓征”的操作,需与应征地县级或乡镇级兵役机关联系。只有参加过本年度应征报名的用户才可以“申请暂缓参军”。用户的“兵员预征”尚未进行或被标记为“非预征对象”,征兵系统关闭前可修改应征地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