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哪些内容【点击查看详情】
《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哪些内容。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