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具安装资质证书取消了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关于印发北京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向用户提供燃气燃烧器具产品安装、维修服务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以及燃气供应企业等单位(以下统称安装、维修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资质许可条件和程序的规定,经区县市政市容委审查许可,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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