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进行破产清算,能要求股东赔偿吗【点击查看详情】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要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故意或者在重大过失下未能及时清算,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履行清算义务时,按照以下程序清算。1、有限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可以因股东会决议解散。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确认。5、公司清算结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而公司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