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名字变更可不可以呢【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5、军用土地申请登记的,提交全军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申请审核意见原件(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军用土地范围内的住宅用地,还应提交有权管理部门批复的征地文件(划分售房区方案)、建设计划;6、以出让、国家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权利人名称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但权利人为自然人的除外;7、其他必要材料。2、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