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第二条人民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调查收集。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一、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