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7月新规定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 职工医保: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市最低缴费基数仍按3505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调整为17565元;缴费费率保持不变,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0%(其中生育保险为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2、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6元。医保待遇标准:1 、职工医保:住院待遇保持住院支付比例基本不变。从2021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80万元(含大病保险24万元)。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和基金支付比例继续按原规定执行,保持不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