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了一个月老板不发我工资我不想做了老板不给我钱【点击查看详情】
一、不想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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