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三条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第二章处罚的权限;第五条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