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该怎样办【点击查看详情】
经审理后,判决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应向路某支付的生活费和因其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股东某集团公司进行支付。首先,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致其职工路某下岗待工,依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之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应支付路某自其下岗待工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期间的生活费。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因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了与路某的劳动合同,还应当向路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两项费用属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对路某所负担的债务。路某系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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