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三线高铁规划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京沪高速铁路,简称京沪高铁,又名京沪客运专线,是一条连接北京市与上海市的高速铁路,是2016年修订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之一。截至2008年4月,京沪高铁是世界上一次建成线路最长、标准最高的高速铁路,也是中国建国以来投资规模最大的建设项目。京沪高速铁路于2008年4月18日正式开工;2011年6月30日,全线正式通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三条 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第三十四条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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