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干部转公务员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事业编制的干部,调任党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这叫“逆向调动”,属于违规用人。这种现象,正常的途径,是原来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工,随着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党政机构承担,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原来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人员,可以随职能调整到党政机关工作,以确保原来工作的连续性不受机构改革的影响。非正常的途径,则是事业人员违背公务员岗位“凡进必考”的原则,通过调动,调整到党政机关任职,使用行政编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