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域名的商标权争议的来源【点击查看详情】
网络域名的商标权争议的来源 所谓因特网(INTERNET),其英文的直接含义为“网络之网(networkofnetworks)”,即由若干个已经建成的计算机网络连接在一起而形成的更大的计算机网络[1]。而由网络之网形成、建立的网络虚拟世界将改变知识产权,重整其法律秩序。有人说,计算机出现后有三次。第一次源于开发出大型计算机。第二次是个人计算机大潮的涌来。而因特网所带来的巨变可以称之为第三次计算机。它摒弃物理载体转而依赖对电子媒体的使用,它不顾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商标的类型以及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以一种精确至极的数字、英文代码标志一统天下,又分割天下。此种网络标志即因特网域名(或直接称网络)的商务利用,就是第三次计算机的代表。然而,电子商务改变了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