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订立口头合同的类型。口头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也是被法律允许的合同形式之一,而且有着简单易行的优势,在生活中运用的情况也很多,但是,毕竟口头合同容易死无对证,所以,我国法律对一些特殊的合同也规定了必须书面形式,如,借款合同、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担保合同等。另外,涉外合同、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除非能够即时清结,都不适宜以口头形式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