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第三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