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民法典的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有什么规定。民法典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规定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首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了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即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