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劣药之间的相同和区别主要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假药劣药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