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筑合同的注意事项【点击查看详情】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二)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1、施工许可证。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2、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