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睡觉时受伤判决【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 我认为要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地宿舍睡觉,可以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前,在工作场所内(工地属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职工吃饭、睡觉是必不可少的工作预备,职工得到很好的休息,是为了第二天更好的工作。工作预备,除准备工具,打扫工作台等,还应包括职工本人的身体、精神上的预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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