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关于江苏省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规定,主要在《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下面是有关内容。第三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第四条规定,被征收人仅有一处住房且可能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的,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给予补偿。征收补偿最低标准由设区的市参照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和当地经济适用房价值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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