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年限是多久【点击查看详情】
不动产权登记年限规定如下: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类型;不动产登记类型。1、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2、变更登记,主要针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不动产坐落等发生变化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