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所有权初次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点击查看详情】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所需材料有以下这些。(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一)购船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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