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的对象是物权还是债权,预告登记后权利性质发生变化了吗??【点击查看详情】
预告登记的对象是物权还是债权,预告登记后权利性质发生变化了吗。预告登记的对象是物权还是债权,预告登记后权利性质发生变化了吗。一、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是典型的债权物权化,是对债权的确认,可以对抗物权。预告登记后,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得再次出售,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二、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和区别:(一)两者的联系:1、物权、债权都是一种民事权利,基本的财产形式,反映经济生活中的财产关系。当中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4、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