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在两地办居住证吗【点击查看详情】
居住证持有人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后,可以申领新城市的居住证,原居住证失效。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居住证损坏、丢失时,需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并交回原证。法律分析;不可以。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另外一个城市的居住证失效。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拓展延伸;居住证申请:如何在多个地方同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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