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交纳标准【点击查看详情】
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支持、资助相结合的融资机制。1、地方财政每年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贴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确定。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以适当增加投资。自2003年以来,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贴。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的支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和投资标准由县级确定,但集体投资部分不得分配给农民。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农民个人年缴费标准不得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由县级和农村合作医院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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