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流程包括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一)启动;1、依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行政许可。2、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执法检查中,或者是群众举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必须启动撤销该行政许可的程序。(二)立案;行政机关启动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后,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承办该案,承办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批人员实行回避制。(三)调查取证;主要收集两类证据,一类是事实类,另一类是法律法规类,收集撤销的依据。(四)调查终结;承办人员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建议等。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