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不是必须登记【点击查看详情】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必须登记。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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