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簿有哪些登记事项【点击查看详情】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一、自住的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在一般情形下,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进行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房产证过户怎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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