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法律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不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当事人逾期不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2、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