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5、房屋竣工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确认复印件。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8、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国家或军区项目立项计划和省、市、军区房改办批准文件,原件或确认复印件。9、属于合作建设建设项目的,还需提交合作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还应当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屋的证明或者建筑区分所有人的书面协议,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者确认复印件,建筑区分所有人的书面协议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