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开具方法【点击查看详情】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的他项权证,由登记机构持有。申请人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准备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并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流程通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法律分析;《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1、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2、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查看。3、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拓展延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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