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需要带哪些材料报销【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后,需要带以下材料报销。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2、门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件。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个人书面报告。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8、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