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点击查看详情】
保证人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因为这是其权利,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一、保证人具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保证人有下列权利。1、催告抗辩权。2、先诉抗辩权。3、主债务人的抗辩权。4、基于一般债务人的权利。保证人有下列义务。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代为偿还的义务。2、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3、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4、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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