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能正常办理交易过户吗【点击查看详情】
房管局能正常办理交易过户。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查封期满后,人民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该房产即可以自由进行交易,房管局也可以正常办理交易过户。但是,如果存在其他轮候查封情形的,则在前一家的查封期限届满后,在后轮候查封的裁定即生效,该房屋仍然会被第二家查封,故房管局仍然不可以办理交易过户。《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