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离婚事实成立?【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起诉的证据包括:结婚证、婚姻基础状况证明、夫妻感情变化证明、夫妻关系现状证明、曾起诉离婚的判决书、子女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证明。法律分析;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