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审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人民审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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