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拒绝探视是否可以拒付抚养费【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探视权的行使,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父母抚养子女仍是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承担子女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再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仍需支付吗。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