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要多久才开庭?【点击查看详情】
一个月内开庭。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开庭审理民商事案件后,认为需要再次开庭的,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下次开庭的时间。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因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同意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不过,法律对公诉案件的整个时限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