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能否转化为自诉案件?【点击查看详情】
公诉案件能否转化为自诉案件。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45条还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提出,请求监督机关立案,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立案。公诉案件能否转化为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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