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案件为什么不能调解和反诉?【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分析。刑事诉讼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是指行使公诉权的国家机关向提请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项诉讼活动。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机关,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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