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关于刑事判决书的送达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上规定对刑事判决书的送达范围作了合理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