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起诉书送给谁?【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刑事起诉书的送达对象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于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并且应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提起公诉。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无论是否派员出庭,都应当向人民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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