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送达有什么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直接送达的特点是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件直接送达收件人,而不通过中介人或中间环节。送达诉讼文书,原则上应当采用由收件人直接签收的直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的程序是,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交给收件人,收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收件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代收人也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的日期。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不能采用留置送达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