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如下:1、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实际消亡。2、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和范围。3、财产分割的原因,如对家庭的贡献和牺牲。4、子女抚养费金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离婚诉讼一般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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